近日辽宁省公布了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通知,同时我们关注到全国已有多地公布延长公积金贷款到期年龄上限。那么这一延长政策究竟基于什么原因,与近期的延迟退休政策是否相关?与我们切身利益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已实施延长政策的代表性城市(截至2024年7月),为了更加一目了然,小编为大家做了一张表格。
那么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原因是什么呢?小编分析有以下几点:
1.应对人口老龄化与延迟退休趋势
我国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延迟(如部分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已实施弹性退休),中高龄群体购房需求上升。原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普遍60-65岁)与当前就业周期不匹配,需延长贷款期限覆盖在职收入期。
展开剩余78%2.稳定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
2022年以来多地楼市承压,放宽贷款年龄可释放中老年群体(尤其改善型需求)的购房潜力。与“认房不认贷”、降首付等政策形成组合拳,提振市场信心。
3.优化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
部分城市公积金池余额充足,但贷款利用率不足,放宽年龄限制可盘活存量资金。
这对我们这些职工来说有什么好处呢?小编认为有四大好处。
第一降低中老年群体购房门槛
50岁以上人群可申请更长贷款周期(如55岁购房者原只能贷10年,现可贷20年),月供压力下降30%以上。
例如:贷款100万、利率3.1%,20年月供约5,590元,10年月供约9,670元,月供减少42%。
第二支持“家庭互助”购房模式
子女可共同借款:通过“接力贷”延长还款周期(如北京政策),解决父母首付能力高但收入下降的矛盾。盘活父母公积金余额: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可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月供。
第三提升改善型住房购买力
中年群体(40~55岁)换房需求增加,延长贷款期可降低月供占收入比,避免因年龄限制被迫降低购房标准。
第四对冲延迟退休的财务压力
对60岁后仍工作的群体,还款期覆盖在职收入阶段,避免退休后用养老金还贷的风险。
分析了这么多,小编想再为大家总结一下公积金的用处,不仅仅是买房贷款,其实公积金还有许多隐藏的用处我们没有关注到呢。
一、购房,是我们知道的公积金最常见的用处。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三、租房
①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这一做法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可咨询本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离、退休的;
②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 到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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